金融与合作

成立背景

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成立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,是应成员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需求而设立的多边开发金融机构。随着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,对区域内金融合作的需求日益迫切。

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、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,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成立旨在填补区域内长期融资的空白,为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、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。

我行的成立得到了各成员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,是上合组织框架下经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,标志着成员国间金融合作进入新阶段。

上海合作组织会议

宗旨与原则

宗旨

促进成员国经济合作与发展,支持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、贸易投资和可持续发展项目,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,加强成员国经济联系,实现共同繁荣。

原则

  • 平等互利:尊重各成员国主权,保障各方平等权益
  • 开放包容:欢迎新成员加入,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
  • 合作共赢:通过金融合作实现共同发展
  • 可持续发展:注重环境、社会和治理绩效
宗旨与原则

组织架构

理事会

最高决策机构,由各成员国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组成,负责制定银行的战略方向和重大政策。

董事会

负责银行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,监督银行的运营情况,确保银行目标的实现。

行长办公室

负责银行的日常运营管理,协调各部门工作,执行董事会决策。

业务部门

包括信贷部、投资部、国际合作部、风险管理部等,负责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。

支持部门

包括财务部、人力资源部、信息技术部、法律合规部等,为业务开展提供支持保障。

业务部门

  • 信贷部

    负责贷款产品设计、审批和管理,制定信贷政策和流程

  • 投资部

    负责股权投资、产业基金管理和项目投资评估

  • 国际合作部

    负责与成员国政府、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协调,推动国际交流

  • 风险管理部

    负责识别、评估和管理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,确保运营安全

支持部门

  • 财务部

    负责银行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预算编制和财务报告

  • 人力资源部

   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、招聘、培训、绩效管理和员工发展

  • 信息技术部

    负责银行信息系统建设、维护和安全保障,推动数字化转型

  • 法律合规部

    负责法律事务、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,确保银行运营合法合规

成员国

中国国旗

中国

俄罗斯国旗

俄罗斯

哈萨克斯坦国旗

哈萨克斯坦

吉尔吉斯斯坦国旗

吉尔吉斯斯坦

塔吉克斯坦国旗

塔吉克斯坦

乌兹别克斯坦国旗

乌兹别克斯坦

印度国旗

印度

巴基斯坦国旗

巴基斯坦

伊朗国旗

伊朗

蒙古国旗

蒙古